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17135376.post-1127729685255885782005-09-26T18:14:00.000+08:002005-09-26T18:14:45.256+08:00選擇適當的商品 具備了經營自有品牌條件的零售商應清楚,並非所有商品都適宜采用零售商品牌。<br /> 一般情況下適合做自有品牌的商品有︰品牌意識不強的商品。如 洗衣粉、洗衣皂、卷紙等日常用品或食品,零售商可以采取一些促銷手段很容易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。而對品牌意識很強的商品,如膠卷、化妝品等,消費者往往 購買指定商品,零售商開發的自有品牌商品很難得到消費者的認可。銷售量大和購買頻率高的商品。只有銷售量大的商品,企業才可以實行大量開發定貨,從而降低 開發生產成本,保證自有品牌商品低價格的實現。購買頻率高的商品使得商店和消費者接觸頻繁,商品的品牌忠誠度較低,顧客很有可能在其他條件的影響下改變購 買品牌,這有利于零售商開發新顧客,使他們購買新品牌的商品。單價較低和技術含量低的商品。單價較低的商品消費者可在第一次購買後通過使用決定是否再次購 買,其風險較小,特別是對一些價格敏感度較高的日用品,在同等質量的條件下,消費者更容易接受價格較低的自有品牌商品。另外,技術含量高的商品不宜作為自 有品牌商品開發對象,一則大多數零售商不具備這些商品的開發實力,二則這類商品的品牌忠誠度一般較高,不易改變消費者的購買態度,三則這類商品往往需要強 大的售後服務力量,這是零售商的弱項。保鮮、保質要求程度高的商品。如食品、蔬菜、水產及其它保質類商品,零售商以良好的商譽做保證,利用渠道短的優勢及 時地把貨真價實的商品提供給廣大的消費者。零售商培養自有品牌的營銷策略http://www.blogger.com/profile/15436980986045659436noreply@blogger.com